偶尔写写幼儿童话故事
小学生文笔,幼儿园架构
百家争鸣,百花齐放,求同存异
致力于用心心种太太

将我埋进滚烫的太阳

*刀,OOC预警

*本来昨天发过一遍,赶上王老师生日怕不吉利,压到今天发

 

       “老关,我今天不回去,用不着等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好”

       “没什么事儿,就是想跟你说,老关,真的爱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我也爱你。”


       整个夏天,院中的向阳花数今天开得最好,我剪了三枝拎在手上,顶着烈日去看周巡,又怕他嫌我小气,带的少了。

      实在是一天一支,一年三百六十五支,我小小的院里开不及这么些花。

 

      周巡是我第二个徒弟,我是他第一个师父。

      他刚出社会,在北部地区一年,我那时已对他熟悉得不得了。

 

      无他,他所有的处分报告都要递交长丰审查,我是审查负责人。我眼看着周巡的处分从开警车把爆闪弄丢,到行动时不听指挥打伤犯罪嫌疑人,最后,一天之内,接到关于他的三条处分,分别是打伤律师、同事、犯罪嫌疑人。

 

      上头特意把一个处分分成了三份,列在周巡的简历里也只是九牛一毛,他因此被停了职,我很是遗憾。

      我时常也想动手,一来我不是动手的人,二来规章制度不允许我动手。

 

      我总觉得我陪着周巡,看他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,长成了无法无天的愣头青。

      我虽不认识他,却先一步把他放进了心里,这肯定是我俩的缘分,我俩注定要相识,要走到一块儿去。不然,我上哪儿再去找一个像周巡一样的人。

 

      周巡与我很不一样,我想见见他。

      周巡又与我很相似,我能从他简历的每一个疏缝里看出光明与赤诚,这是我在长丰支队上上下下所有人眼里都找不到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在一个停了职的基层探员的眼里,我找到了。

 

      2001年1月27日,丰台路口,我与周巡初遇,他一头乱发,站在风里抽烟。

      我正跟卖簸箕的老太太理论,眼角瞥见周巡,已认出他来。他将烟踩灭,上来抓着老太太的胳膊,瞪着眼威胁她。

 

      我拦住周巡,将钱递给老太太,看着周巡那张愣生生无法无天的脸,说出了我这辈子最正确的一句话,请他跟我一起吃顿饭。

 

      事后周巡总感慨缘分,其实一切早已注定。在他进地区队、我在长丰的时候就已注定,在我从警校毕业、他意气风发地踏进警校的时候就已注定,或者更早,在我出生而他未生时,已经注定。

 

      我向来不相信命运,后来不得不信,我俩少年时经历的每一件事、分开度过的每一秒,都是为了将我俩打磨成合适遇见的模样,只等到时候一对,我遇上他,他遇上我,就已经可以断言一辈子。

 

      按照周巡的话来说,遇见我是“我们老关,津港独一份儿,我连当了十辈子的乞丐没娶老婆,饿得要死要活,就为了碰上老关”。别人也总说我好,而说周巡非。 

      实则不然,周巡之好,我描绘不出万一来。

 

      他跟我查第一个案子时,因我不愿惹是生非,而他偏要一意孤行,闹得很不愉快。其实不叫“惹是生非”,周巡所为,应该称得上是“行侠仗义”。多稀罕,现世的侠,说来总显得我矫情。

      为了几个悲惨不知清白的小姑娘,周巡一声不吭,冒着又记一次处分的后果,连夜深入敌营,抓了他们的头头来。

 

      明明都是血腥气,周巡身上的血搀着嫌疑人的血,我现在想起来,只闻到一股馨香。

      那天上午太阳明晃晃的,周巡坐在支队大厅沙发上,血从身上各处伤口流出来,沾满了沙发,沙发被染成深色。他胳膊上中了两刀,其他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,右手上铐着鼻青脸肿的犯罪嫌疑人。

 

      周巡就那么大开双手坐着,还架起一条腿在玻璃茶几上,活像个大爷。看见我,周巡摆摆手,他的手是血红的,他用血红的手艰难地点了一支烟,烟雾缭绕着蒸腾进阳光里,熠熠生辉,灼伤了我的眼。

      处分肯定不少,但我没有骂他,他确实不讲规矩,我也从没说过我喜欢讲规矩的周巡。

 

      那之后他第一次教训我,我歪在驾驶座里装睡,周巡开车也不老实,以为我听不见,便絮絮叨叨地在背后说我坏话。

      ——“关宏峰我跟你说,你这人毛病特别多,你还别不信,就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聪明最完美的人。就光说我第一天见你的时候吧,你什么审美,戴了一条俗不拉几的紫色围巾,还在饭桌上教育我,不就比我大几岁嘛,看把你能的。”

 

      ——“好吧反正你睡着了,你柜子里那两桶泡面是我吃的,还有抽屉里的泡椒凤爪,早餐也吃过几次,先说好,我没偷吃,只是刚好你这大警官没看见而已。我现在既然跟你说,就当我坦白了,你就别计较,垃圾桶别翻,门口的猫也别问,巷口的狗也别去它盘儿里看,跟它们没有关系,知不知道。”

 

      后面的我没听见,就着周巡的絮絮叨叨睡着了,现在想来,一边感慨那日平静踏实的睡觉环境难得,一边后悔没听全周巡的话,不知他还念叨了我什么,我好虚心地听取意见,并选择性地悔改一些。

      往事历历在目,我仍是总怕忘。

 

      刘队总说我自己跟自己过不去,宏宇总劝我出门散心,不要一门心思地扑在案子上,妈在世的时候拉着我的手叫我别把周巡丢了,丢了我肯定找不来第二个。

 

      我初出茅庐时,有一个棘手的案子破不了,成了一桩悬案,我日日想起,辗转反侧,总也睡不好,牵怀抑郁了半年。

      直到宏宇把我私人存档的所有相关资料烧得一干二净,揪着我的脑子嚷嚷,“别一门心思破案子,刑警只是一份工作,犯不着赔上自己时间又赔上自己的人。”

 

      宏宇不理解我,哪怕他跟我同一天来,同一刻哭,分享着同样的身躯,他注定跟我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宏宇脑子活络,但有些惫懒,凡事喜欢走捷径,做事只做五分满,也因此他能投注更多的精力在生活上,品鉴格兰芬迪,对新出的车型侃侃而谈,真真正正过好了这一生。

 

      我不同,我有缺陷。

      我不懂生活,只懂破案。

 

      周巡说不上非常聪明,比寻常人强上一些,但足够细心,他老说“老关,我相信你,你能破案”。

 

      我看着冷静,实则经常暗地里焦躁,每每这个时候,周巡把案件线索一条条列下来、翻遍长丰的垃圾桶、看遍所有监控摄像,大大咧咧的外表之下偏偏有一颗十足丰盈细腻的心思,一举一动都在表示“老关,咱俩一块把案子破了”。

       遇上实在破不了的案子,我俩便跟案子郑重地道别,记下被害人的名字,封案。

      周巡填上了我的缺陷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早些时候,我俩的事儿总是藏着掖着,免得被支队发现,我总觉得他演技不够好。

       长丰支队的女警,包括周舒彤、赵茜,哪个没被他骂过,就连亚楠,宏宇成日威胁周巡得给亚楠开小灶,就算宏宇没有威胁,一般人也不敢招惹亚楠,偏偏周巡老往枪口上撞。

       刨去女警,长丰支队的男警员也不用提,旁人总拿一个师父半个爹来搪塞周巡对我脸色的不一般,以为我凭借威严在周巡心里占有一席之地。实则不然,周巡怼天怼地怼顾局,独独向我咧出后槽牙。

       没花多长时间,支队里脑子里稍微灵光一些的,都能猜出个七七八八,就刘队一直没能猜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藏着掖着的那些年,倒是委屈了周巡。

 

      三年前的光景还历历在目,我到今天依旧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也是这样的烈日,周巡穿着病号服拨着头发,笑着说,人到七十古来稀,你看我头发稀不稀。

      我喂他喝汤,他说连着喝了好几个月的鸡汤,想吃糖。

 

      着急忙慌地下楼,电梯下降的速度赶不上跳楼机,叫我心急如焚,我不知为何买个糖会叫我心如擂鼓,只感觉到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得耳膜也鼓噪,揪着我的头皮叫我快一些快一些。

      水果糖攥在手里,我买了一大袋,知道周巡可能吃不完,又总想着他要是能吃完就好了。

 

      回到病房,周巡正在往打针浮肿的手指头上套戒指,半天没套上去,我握着他的手,皱纹把他的手裹缠起来,把戒指坚定不移地往外推。他抬头看我,笑出后槽牙来,说,看,我最终还是比你胖了。

      我把戒指接过来,说,等不打针,你就戴得上了。

 

      周巡的眼睛到了七十五岁还是黑亮,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黑亮。他睁着明亮的眼睛看我,说,我想现在戴上。

 

      可能他早有预感,我把戒指套在他尾指上,周巡很是遗憾,嘴里咬着水果糖唏嘘当年,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扣住,盯着我的眼,说,老关,我昨夜梦见你走丢了,我左等右等,等不到你。

      他虚弱地笑着问,跟我混了一辈子,后悔吗?

 

      不后悔,我何其有幸。我只后悔认识他太晚,夸奖他太少,他每一个断断续续的话语都在提醒我,以往的怄气冷战是多么的虚耗时光。

      三生有幸。我这么答,看着周巡眼里的光,觉得已足够,又恨不够,但怕话语阻碍了我俩的光阴。

 

      周巡看着我,故意曲解我的意思,断断续续地说,这才第一生,你别忘了,真是不够啊,老关,我还没跟你过够。

      渐渐的他不笑了,眼里的光黯淡下去,我包着他的手,使他包着我的手,感觉温度坚定不移地走了。

      我起身拍拍周巡的肩膀,亲他的脸,躺在病床上把他揽在怀里,随后赶来的护士把我拉开。

 

      我昨夜梦见他,二十来岁的模样,骑着单车蹿遍大街小巷,忽而又坐上牧马人,从窗户里探出头来问我要不要一起回家。

      我一个“要”字还未开口,日光散尽,黑夜凄凄惶惶地来了,他独自开着车远去,只留给我一个后脑勺。

      我还没上车,周巡,你忘了带上我。

 

      又梦回四十年前的津港,我从法医室寻觅到队长办公室,总听到周巡中气十足地在骂人。我在法医室找他,他在队长办公室骂小汪上班不带脑子,我忙奔去队长办公室,一瞬间他又落在法医室跟亚楠讨价还价。

 

      周巡跟所有人说话,就是不愿见我。

      不知是怕带不走我,还是怕甩不掉我。

      可我总想找到他,坐上牧马人,去哪里都是家。

 

      我向来不信鬼神,现在虔诚万分,只想着能把诺言实现,又感慨说三生太少。不知假使有下辈子,会怎样遇见周巡,我俩是否会变了模样,我能不能认出他来,我在人世间多蹉跎了这么些个光阴,他会不会不等我。

 

      我同他一起生活了五十五年,半个世纪走过,我抬眼看见周巡还是年轻的模样,站在日光里对我笑出后槽牙来,好像我需要做的只是一伸手,就能抓住他,然而在井中我未捞到月亮,只徒劳地一次次激起水波。

      我与他,终究是隔了光阴,差了生死。

 

       这一生我小心翼翼地也不知走没走好,总记得无数个加班的夜晚里,我跟周巡一块在街边吃面,夜晚的风把他的脸刮皱,刮得模糊不清看不真切。

       无数个不加班的夜晚里,周巡窝在沙发里打游戏,我拿笔一笔一划地记下勇敢的周巡、赤忱的周巡、傻乎乎的周巡、所有的周巡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三十多年前把日记当作礼物送给周巡,总觉得不好意思,又怕给的晚了,一腔心思说不及,空留遗憾。

        与其说是日记,不如说是案情记录报告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想来,其实那时候我就已经开始为我俩的离别做准备。一天天的过,谁都预料不到哪天就走散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那天周巡盘腿坐在地毯上,远离一切零食水果,我故作不在意地看案卷。有时周巡皱眉,我便想起我在日记里骂他不带脑子,有时周巡脸上挂着诡异的笑,看案卷的我便也带出笑来。

 

       他花了好长时间来读我写了十五年之久的日记,一年一本,整整十五本,把照片翻了出来,按照日记里的时间线一点点理好,逼我在照片下把当时的心情摘抄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末了,他说,“老关,我不是写日记的人,写日记对我来说太费劲了,我就给你录个音,想起来就录,以后我们老了就拿出来听听,还能一块笑话笑话犯傻的我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周巡的录音千奇百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关,今天又加班,你他妈真爽不用加班,夜宵的炒肝儿很好吃,月亮很圆。我今天不回去,用不着等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再跟老关说话我他妈不姓周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家好,我是关巡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 “嘘,这条录音你得一个人听,注意点儿旁边有没有人,找个安静的角落呆着,准备好纸巾。哈哈哈哈你以为我要开黄腔了,骗你的,我就是蹲点儿蹲的无聊了,想给你留句话。没什么事儿,就是想跟你说,老关,真的爱你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 “今儿个老关表扬我了,贼开心,别说,哪怕我跟老关两口子过了这么些年,他也没学会成功做一个周巡吹,不合格。老关,听见没有,不合格。以后你夸奖我的次数得跟我夸奖你的一样多,找不到夸奖的理由你就夸我长得帅夸我头发浓密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 “气死我了气死我了,老关今儿个拿我开刀,大庭广众之下给了我个下马威。气死我了,作为补偿晚上听我的吃麻小。嘿嘿嘿,其实我也不生气,就是想吃麻小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现在一个人走在巴黎大街上,晚上十一点,有点冷,到处都是外国人,噢,不是,我才是外国人。刚才有个飞车抢劫的小子被我逮住了,一抬头我就被摩托车带到这儿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我总共就会说个hello,电话卡也没来得及买,走丢了还真不是小事儿,逮到人也不知道怎么问,刚才警察抓着我叽里咕噜说半天,要把我往局子里带,吓了我一跳。

       不知道老关现在是不是在找我,是的话,老关,我很害怕,你给我快点儿。其实也不是那么急,我站在原地不动,你慢慢找,只要能找得到我,我就等着。不然我也没办法是吧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 “五十五年啦,老关,真没想到走你前头,总想着我能多活几年,咱俩一块走。我其实特怕寂寞,你肯定也一样,这回咱俩站在岔路口上,以后就得一个人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药记得按时吃,饕餮给你带的补品有道理的就吃,没道理的别瞎吃,多跟年轻人走动走动,多写点东西。如果想我会伤心,那就少点念叨我,省得我在地底下听了心烦。

       但是啊,结婚纪念日、生日、情人节,你都得跟我一块过。也不用你常来看我,你知道,我属狗皮膏药的,死了也得贴着你。”

 

      二零六零年夏,周巡去世,我又不完满了。水果糖我已吃完,不知周巡什么时候来接我。

      我这辈子见过最炫目的太阳,一个在天上,一个在地下(1)。

      希望我死之后,能够把我的骨灰跟周巡的掺在一块儿(2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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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化用“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月亮有两个。 一个在祭旗坡。一个在南天门。”(我没找到这句话的出处是哪篇同人文,总归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,有人知道的话麻烦提醒我一下,谢谢。)

  2. 就是上面这句话给我灵感操了这么一篇刀= =真不怪我,我有灵感来了要立刻马上写完的毛病。

(2)  化用巴金的《随想录》中《怀念萧珊》最后一句,原句“等到我永远闭上眼睛,就让我的骨灰同她的搀和在一起。”

 

PS. 真的好奇怪啊,我每次想写虐,结果总是莫名其妙的温情。我对他们两个真是有无限的温柔,一点遗憾都不愿意留。人生总是有遗憾,对于他俩,我一切都给安排妥当了,真的是不舍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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